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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提倡高校學術成果中文首發(fā),開設語言文化相關課程

發(fā)布時間:2022-11-30 作者:張欣 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wǎng)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wǎng)訊(記者 張欣)教育部、國家語委日前印發(fā)《關于加強高等學校服務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高質量推廣普及的若干意見》,要求高校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開設大學語文、口語表達等語言文化相關課程,提倡學術成果中文首發(fā)。落實教師普通話等級要求,鼓勵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教師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并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意見》提出,大學生應具有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和自覺規(guī)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意識等,高校要將其納入人才培養(yǎng)方案和畢業(yè)要求中,加強學生口語表達、書面寫作、漢字書寫、經(jīng)典詩文和書法賞析能力培養(yǎng),開設語言文化相關課程。加大普通話培訓測試力度,引導學生養(yǎng)成良好語言習慣。

高校教師的普通話要求更加規(guī)范。《意見》要求高校教師熟練掌握相關語言文字規(guī)范標準,落實國家關于高校教師任職資格的普通話等級要求,鼓勵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教師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并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參與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將作為教師社會服務考核的重要內(nèi)容。

未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將通過高校推廣給更多區(qū)域和人群。教育部鼓勵高校參與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鄉(xiāng)村振興計劃,面向農(nóng)村和民族地區(qū)教師、青壯年勞動力、基層干部等重點領域人群和社會大眾,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能力提升、“普通話+職業(yè)技能”等培訓。支持高校開展粵港澳大灣區(qū)語言服務和科學研究,為港澳地區(qū)開展普通話教育、普通話水平測試、經(jīng)典文化傳播等提供支持服務。提倡高校學術成果中文首發(fā),以學校為主舉辦的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和國際學術會議將中文作為主要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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