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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孩子自主性,得到的為什么卻是驕縱

發(fā)布時間:2023-07-24 作者:孫雪峰 王云華 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人民教育》

最近有兩段視頻“火”了。一段是“五一”期間,在高鐵上,家長對“熊孩子”不斷踹前座乘客椅背置之不理,而當前座乘客對孩子提出嚴肅批評時,家長卻認為孩子根本沒錯,極力袒護并要求前座乘客向孩子道歉,為此雙方引發(fā)了激烈爭執(zhí),甚至還動了手。在另一段視頻中,當媽媽提出不能給孩子買較貴的蘋果手機時,15歲的孩子當街對媽媽大打出手……

我們和教育界的同事議論這兩段視頻時,震驚之余大家還舉出了很多類似的例子。在很多家庭中,家長即使明知孩子提的要求不合理,他們也不會拒絕,這樣的父母不在少數,他們培養(yǎng)出來的孩子往往都很任性、自私、跋扈。于是,大家得出了一個結論:現(xiàn)在家庭對孩子的溺愛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嚴重。但事后仔細想想,這個結論也不具有普遍意義,有這樣溺愛孩子的家長,也有不少非常專橫的家長,他們的做法正相反,會要求孩子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想法去做事,不給孩子自主成長的空間,他們的行為往往也很極端,會把孩子所有的時間都占滿,從不給孩子表達自己意見的機會,孩子只是他們的木偶和思想、意愿的投射物,這樣的父母培養(yǎng)出來的孩子往往都缺乏獨立性,沒有創(chuàng)造性,甚至沒有自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事實上,在社會發(fā)展的任何階段,家長的兩種教養(yǎng)傾向都會存在。只是在我們現(xiàn)在這個時代,兩種教養(yǎng)的傾向似乎都走向極端:由于生活比以往有了極大的改善,以及社會上的思想、觀念更加開放和多元,很多家長都會更寵孩子,放任孩子,認為讓孩子自主發(fā)展就是任由孩子釋放天性;同時,在另一些家長那里,由于教育競爭激烈,家長十分焦慮,不少父母又會感到小孩子無法獨立面對這種境況,就會過多地為孩子做主,不給孩子自主發(fā)展的機會。

兩種不同的教養(yǎng)傾向背后是對社會的兩種不同認識,一種過于緊張,一種過于放松。我們提倡要尊重孩子的自主成長,但我們還是非常有必要澄清一個界限:什么是驕縱,什么是尊重;什么是滿足兒童自主發(fā)展的需要,什么又是無原則地放任孩子。

0~3歲的孩子在日常生活中尚未完全獨立,因此父母應該盡力幫助他們學習穿衣、進食、排泄等基本技能,并且給予孩子充分的關懷和支持,以增進父母和孩子彼此的信任。3歲以后到成年,父母就要給孩子立規(guī)矩,要幫孩子建立正確的是非觀,讓孩子知道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要盡早培養(yǎng)孩子好的學習習慣,同時要培養(yǎng)孩子的想象力、創(chuàng)造力,鼓勵孩子嘗試自主解決問題,培養(yǎng)他們的自主性和獨立性。也就是說,孩子3歲以后,父母就要學習教育的辯證法,搞清楚哪些方面該尊重孩子,哪些方面該約束孩子,一味、無原則地尊重孩子和完全不給孩子獨立、自主發(fā)展的機會都是錯誤的。

哪些方面該尊重孩子,哪些方面該約束孩子呢?

作為家長和老師,我們都知道,每個孩子都有自己的天性,而天性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能夠讓人發(fā)揮最大潛能和動能的正能量天性,包括探索欲、創(chuàng)造欲、保護欲、善心等。另一方面是讓人走向墮落的負能量天性,包括破壞欲、嫉妒心、懶惰等,每個孩子都是兩種能量的混合體。父母應該尊重孩子的正能量天性,約束孩子的負能量天性,而不是事事都讓孩子說了算。

這個道理很多家長都懂,但對于那些過于驕縱孩子的家長來說,有一部分家長面對弱小的孩子,總是無法狠下心來按原則辦事;而還有一部分家長卻分不清什么是正能量天性,什么是負能量天性,的確在很多方面,孩子天性中的正負能量是很難一刀切開的。

對于那些無法狠下心來的家長,他們背后總有一種錯誤的認識,認為孩子是家中的“人上”,處處都要給予他們特殊的待遇。的確,孩子是有一定的特殊性,嬰兒時期確實需要特別的照顧,但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們也要承擔相應責任,學會付出。在學習承擔責任的過程中,家長必須狠下心來提要求,談規(guī)矩,嚴格地表達什么是絕對不能碰觸的底線。在這個過程中,家長要不斷調整自己對孩子的態(tài)度,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要求和規(guī)矩也要跟上。如果對孩子的看法總是停留在嬰兒階段,那就真的只能培養(yǎng)出“巨嬰”了。

再有,家庭關系也是教育的一部分,尊重和理解是相互的,有些家長在培養(yǎng)孩子的過程中,一心只撲在孩子身上,尊重孩子的需要,相反卻不強調孩子對自己的尊重,總是忽視自己的需要,這種一味遷就是一種巨大的錯誤。前些年,曾經接觸過一個經濟條件非常差的家庭,父母是進城務工人員,收入不高,孩子在城里的小學借讀。看到周圍其他家庭給孩子買了平衡車,他們在孩子的強烈要求下,也狠心花了很多錢買了一個,而他們自己連一件像樣的衣服也沒有。這種對自己正常欲望的不尊重是一種特別不良的教育,它會讓孩子以自我為中心,沒有替他人著想的觀念。這背后還是把孩子當成了特殊的“人上人”,總想盡自己所能讓孩子得到所有想得到的一切。其實,一個孩子降生到家庭中,家長當然要努力給孩子創(chuàng)造正常成長的條件,但我們也要把孩子當成一個正常的家庭成員,在提供必要的成長條件之外,家長與孩子之間是平等的,需要相互尊重和理解。在很多時候,家長要向孩子提出這樣的要求:“我們是一家人,在你的能力和承受力的范圍內,請和我們同甘共苦?!逼鋵?,生活條件一般的家庭比那些經濟條件優(yōu)厚的家庭更易培養(yǎng)出知道上進且具有理解力的孩子。

相較于那些把孩子當成“人上人”、不忍心管教孩子的家長,分辨出孩子的正、負能量更是一個高技術、高智慧的活兒,在很多家長和教師那里,都沒有一個清晰的概念。比如玩和學的關系:我們不給孩子玩的時間,是不是就在不斷加強著孩子身上的正能量?相反,我們讓孩子玩,讓孩子玩得多了,是不是就是在縱容孩子身上的負能量?再比如創(chuàng)造力和破壞力的關系,哪位教師和家長能夠講清楚這件事,在具體的行為上,很可能創(chuàng)造力和破壞力會共存于某個孩子身上,我們如果壓抑了孩子的全部破壞力,很可能也就會大大降低孩子的創(chuàng)造力。在教育過程中,這種情況是非常多的。

家長和教師要盡可能多地學習教育學和心理學,還要具體地與孩子的實際相結合。比如創(chuàng)造力和破壞力的關系,我們就可以多做引導工作,把孩子引向更具建設性的活動中,破壞力就能轉變成創(chuàng)造力;再如玩和學的關系,要學習心理學知識,真正搞懂玩耍對小孩子的價值。在玩和學的時間分配上,要依據孩子的年齡特點,每個孩子也不同,要觀察、調整。

除此之外,我們更相信教育還要強調一種均衡感,這是一種直覺帶給我們的智慧。就如同走上社會的成年人,與人交往、參與工作都要處在一種均衡、對等的狀態(tài)下:在工作中,我們要注重責任、義務與收益的均衡;在與人交往中,我們要注重地位上的相互平等,要相互尊重。教育也一樣,我們對孩子的行為要有包容,也要有要求;要給予他們自由發(fā)揮的機會,也要給予必要的指導;要讓他們有責任感,懂得感恩,也要讓他們能夠體會生活的美好、快樂;要尊重他們,也要讓他們尊重我們;要讓他們的生活有一定的挑戰(zhàn),也要讓他們有必要的享受……要讓教育直覺不斷修正我們的方向。

(作者孫雪峰單位系山東省濰坊市寒亭區(qū)教育和體育局;王云華單位系山東省濰坊市寒亭區(qū)實驗中學)

《人民教育》2023年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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