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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技能清單”應以學生“能接住”為前提

發(fā)布時間:2023-10-19 作者:吳維煊 來源:中國教育報

近日,廣州市一家長將自己孩子所在小學發(fā)放的一份印有“小學生必須掌握的八個技能”的文件照片發(fā)到網(wǎng)上,這份“技能清單”引發(fā)廣泛熱議。

為了讓學生更好地成長,給學生制定“技能清單”,出發(fā)點很好。但就這份技能清單來看,很多網(wǎng)友擔心學生能否真正完成:學生在小學階段的閱讀量不低于1000萬字(約200本課外讀物,其中必須包含30本純英語讀物),能說一口流利的普通話和英語,在畢業(yè)前能參與完成一項實驗并寫出一份較完整的實驗報告……

如果“技能清單”要求太高,高到學生接不住,就會變成假大虛空的“要求”。此時,初衷良好的“技能清單”除了變成學生的“技能包袱”,并無多少實際意義。如果學校再以家校合作為名要求家長協(xié)助落實,只能讓家長誠惶誠恐、學生壓力陡增,并引發(fā)社會非議。

學生、家長乃至社會并不反對學校給學生制定“技能清單”,但必須以學生“接得住”為原則。具體來說,學校制定技能清單要注意以下問題:

其一,要全面了解學生。是否需要制定“技能清單”,學校要對本校學生的思想與道德認知、學業(yè)水平、素質(zhì)與能力等進行全面評估,了解學生有哪些特長,存在哪些發(fā)展短板。在全面清晰掌握學生素質(zhì)的基礎上,制定大多數(shù)學生跳一跳能夠得著、符合兒童成長規(guī)律和教育規(guī)律的清單。

其二,要在政策框架內(nèi)落實“技能清單”。學校必須不折不扣地落實“雙減”政策,在實施“技能清單”的過程中,應遵循因材施教原則,不能讓“技能清單”變成學生的“技能包袱”,不強制要求全體學生都達到清單要求,鼓勵每個學生量力而行。同時,教師要做好必要的指導工作。

其三,不要將落實“技能清單”的責任轉(zhuǎn)嫁給家長。教育離不開家校合作,但任何教育行為都要家長深度參與的做法也不可取。學校制定“技能清單”應充分聽取家長的意見,但不能增加家長的壓力,更不能用親子共同完成、家長打卡簽字等方式加重家長的負擔。

學生成長的過程,也是技能不斷提升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需要一份“技能清單”作為努力的目標,但要以學生“能接住”為前提,否則只能成為“包袱”。

(作者系江蘇省宿遷經(jīng)貿(mào)高等職業(yè)技術(shù)學校教師)

《中國教育報》2023年10月19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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