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現(xiàn)代交通工具的迅猛發(fā)展,交通事故存在頻發(fā)的情況,其中涉及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問題也備受人們關注。交通安全教育應該成為保障中小學生安全以及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為了解決中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問題,在今年12月2日第十三個“全國交通安全日”之際,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出臺了共同編寫的“中小學交通安全十問”,其中明確了“中小學生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通過路口時要注意觀察交通信號燈,不得看手機、接打電話或聽音頻;未滿12周歲中小學生不得騎行自行車上道路,不得在摩托車后座乘坐,未滿16周歲不得騎行電動自行車,未滿18周歲不得駕駛機動車輛”等相關的具體規(guī)定。這些規(guī)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規(guī)范了中小學交通安全行為,可供中小學校和學生學習參考。
一直以來,教育系統(tǒng)都把確保安全作為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和學生成長成才的最底線要求,把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而此次與公安部攜手出臺“中小學交通安全十問”,更是以細致入微的方式落實交通安全教育。
從此次出臺的“中小學交通安全十問”中也可以看到,為了保障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所作出的規(guī)定中使用了多個“不得”,目的是為安全教育樹牢紅線意識,盯住交通安全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對預防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事故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從中小學生和家長的角度講,還需考慮如何解決中小學生出行中的實際問題,比如,中小學生怎么出行,都需要家長開車接送嗎?現(xiàn)在一些低齡孩子個子也很高,怎么能判斷出是小于12歲?沒有校車、沒有私家車的中小學生交通問題如何解決?這些也都是在落實過程中需要思考的問題。
作為教育工作者,筆者認為,中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勢在必行,“中小學交通安全十問”中注意事項的提出正當其時,家長、學校以及教育、交通相關部門依照其進行倡導宣傳具有積極作用和意義。作為交通管理部門,要遵循以人為本、生活實際原則,從“人”入手,既要在道路交通設計中考慮和體現(xiàn)“人性化”,又要在交通執(zhí)法活動中注重以“人”為目標,要創(chuàng)造條件規(guī)劃設計出人行道和中小學生出行路線標志、機動車輛為中小學生“讓路”的標志,中小學生出行佩戴“專門標識的安全帽”等等,進而保護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
同時,對學校而言,要設置交通安全課程,通過豐富多彩的內容和形式進行宣傳、講解交通安全知識。學校也要通過設置相關的課程,對學生使用交通工具進行安全演練、開展交通安全知識講座等等。學生通過安全教育可以提升自我保護意識,提高適應社會的能力。對于政府和教育部門而言,要有效配置校車、科學合理規(guī)劃校車路線。當然,保障中小學生交通安全,要形成全社會的共識,要讓這種觀念蔚然成風,成為社會的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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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報》2024年12月10日 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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